今天從火車站出來打的到一中,17點45上車,的士司機在半路中多次接客,并且都優先送后面半路上車的,第二次的士司機再次半路接客時,本人已在那位客人上車時前要求先送我并告知了我的訴求,但的士司機還是按后上車的目的地開,然后再跟我說她比較近先送她吧我不同意后開始態度惡劣,你按別人目的地開能不近嗎?我質疑司機半路接客都是先送后上的我為什么不自己打滴滴快車?滴滴快車不會半路接客你這種行為屬于拼車那你是收我拼車的價錢嗎?的士司機聽見后就惱羞成怒了后態度惡劣說我不講理,然后到老拱橋時因要手機支付我就先付款了,的士司機看見我付款后就說到這里你自己上去吧沒幾步路了學生放學了上去不好打轉,我沒同意后司機再次語氣惡劣的說我這個人有問題。首先我17點45分就出站且上車了,換平時打的20分鐘早到目的地了,我打的士的目的就是為了避免麻煩不跟學校放學撞上,現在因為司機個人半路多次接客導致的不方便我不買單就態度惡劣,其次的士司機多次半路載客并沒有詢問我可以載客嗎都是直接載客并優先送后上的人,在我付款后就不想送到目的地了我不同意就語氣惡劣指責我,因為下車放學的學生太多沒拍到車牌號,只有微信支付的憑證,希望能嚴懲此類半路未經乘客同意就多次載客的行為且在得知原乘客的訴求后還是先送半路上車的乘客和提前付款就不送至上車前說好的目的地的如乘客表示不同意就態度語氣惡劣的司機,謝謝。
尊敬的網友:
你好,對你反映的問題,我局立即交辦縣城市公共客運管理辦,經核實,現將處理情況回復如下:
根據《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的第四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未經乘客同意搭載其他乘客的以及第四十七條第八款規定不按照規定使用文明用語的處以200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因投訴者沒有提供車牌號碼,我辦工作人員無法查實當事車輛,和投訴者取得聯系后,并告知相關法律法規。投訴者表示原諒!
東安縣交通運輸局
2020年6月19日